三、投訴事由
本人與被投訴人上海起高實業(yè)有限公司(居管家)簽訂全屋家裝施工合同,約定由其承接本人位于蘇州吳中區(qū)的房屋裝修工程,合同約定按樣板間標準全屋交付,現(xiàn)被投訴人存在惡意拖延工期、虛假承諾、施工質量嚴重不達標、偷漏施工工序、工程爛尾、履約嚴重違約等多項問題,涉嫌合同欺詐,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,現(xiàn)依法發(fā)起投訴維權。
四、案件事實與違約經(jīng)過
本人于2025年7月20日,與上海起高實業(yè)有限公司(居管家)正式簽訂房屋裝修施工合同,房屋施工地址為:蘇州吳中區(qū)東山鎮(zhèn)湖濱路1號,合同總價款:476000元。
雙方合同核心約定:案涉裝修工程按商家展示樣板間標準完整交付。簽約時,被投訴人刻意規(guī)避、故意省略書面竣工日期,無明確工期約定,違背家裝行業(yè)交易慣例。結合蘇州本地家裝市場公允工期標準,普通全屋整裝工程工期通常為3-4個月,截至本人投訴之日,簽約時長已近11個月,案涉工程至今未完工、未驗收、未交付,處于實質爛尾狀態(tài),具體違約及質量問題如下:
1. 惡意拖延工期,長期拒不交付,嚴重超期違約
自2025年7月簽約開工至今,歷時近11個月,遠超市場公允裝修工期。期間本人多次催告施工、督促完工,被投訴人多次拖延、敷衍推諉,無合理施工進度,無完工計劃,工程長期停滯,導致本人房屋無法正常入住、使用,造成嚴重居住權益損失。
2. 虛假宣傳、虛假承諾,涉嫌合同欺詐
簽約前及簽約時,被投訴人明確承諾全程按照樣板間1:1標準完工交付,同時許諾多項裝修優(yōu)惠、補貼政策,以此促成合同簽訂。但履約全過程中,所有承諾的優(yōu)惠、補貼均未兌現(xiàn),且施工效果、施工標準與樣板間差距極大,未履行核心合同約定,存在明顯虛假承諾、誘導簽約的欺詐行為。
3. 施工收尾完全缺失,工程垃圾未清理,整體爛尾
本人根據(jù)被投訴人設計師方案采購全屋家電、定制家具后,施工方未按照設計方案進行家具、家電合理擺放、對位安裝,無任何收尾配套施工。同時,施工現(xiàn)場建筑垃圾、施工廢料長期堆積,未做任何清理、保潔處理,現(xiàn)場臟亂不堪,工程無收尾、無驗收,完全處于爛尾停工狀態(tài)。后續(xù)軟裝進場、全屋保潔、家具家電安置等全部收尾工作,均由本人另行付費委托物業(yè)及第三方完成,被投訴人完全未履行合同施工義務。
4. 設計施工重大失誤,造成業(yè)主額外經(jīng)濟與精力損失
被投訴人專屬設計師為房屋設計5匹柜式空調(diào)方案,但施工階段未預留對應380V電壓電路接口,屬于嚴重設計疏漏、施工失職。導致本人已購置的空調(diào)設備無法正常安裝使用,本人被迫額外花費400余元物流、整改費用處理設備,同時耗費大量時間、精力對接整改,造成直接經(jīng)濟損失與嚴重生活困擾。
5. 施工工序缺失,存在重大安全隱患
房屋樓梯區(qū)域為核心通行區(qū)域,被投訴人施工全程未安裝樓梯照明設施,工序嚴重缺失。樓梯無照明極易引發(fā)摔倒、磕碰、墜落等安全事故,存在持續(xù)性重大人身安全隱患,不符合家裝施工安全規(guī)范及居住使用基本要求。
6. 定制防盜門施工失誤,質量不達標、不符合安全規(guī)范
本人另行單獨付費委托居管家對接指定供應商定制安裝入戶防盜門,由被投訴人全程負責尺寸丈量、對接安裝。因工作人員丈量尺寸失誤、施工安裝不規(guī)范,最終導致防盜門整體傾斜、門縫寬窄不均、密封不嚴,安裝質量嚴重不合格,不符合住宅防盜門安全安裝規(guī)范,存在防盜、密封、隔音多重隱患,屬于嚴重施工質量問題。
7. 拒不履行樣板間交付義務,全程履約嚴重缺位
案涉合同核心對價為“樣板間標準全屋整裝交付”,但被投訴人自開工以來,多次出現(xiàn)施工減項、工序漏做、質量不達標、承諾不兌現(xiàn)、工期拖延等問題,無力完成后續(xù)整改、收尾、交付工作。所有后期完善工程均由業(yè)主自行付費處理,被投訴人已實質喪失履約能力,合同目的完全無法實現(xiàn)。
五、法律依據(jù)
8.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十六條:經(jīng)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,應當依照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履行義務,恪守社會公德,誠信經(jīng)營,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。
9.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五十三條:經(jīng)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,應當按照約定提供。未按照約定提供的,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,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、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。
10.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條、第五百八十四條: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,應當承擔繼續(xù)履行、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,賠償數(shù)額相當于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。
11. 被投訴人虛假承諾、拒不履約、惡意拖延工期、施工質量嚴重不合格的行為,已構成根本違約,同時涉嫌消費欺詐,嚴重侵害消費者公平交易權、財產(chǎn)權與居住權益。
六、維權訴求
12. 請求依法解除本人與上海起高實業(yè)有限公司(居管家)簽訂的案涉家裝施工合同;
13. 要求被投訴人拆除安裝不合格、傾斜漏縫的防盜門,全額退還防盜門定制安裝對應價款;
14. 要求被投訴人退還未施工、漏施工的樓梯燈飾配套工程對應款項;
15. 要求被投訴人賠償因工期嚴重超期、工程爛尾、施工失誤給本人造成的全部經(jīng)濟損失(含空調(diào)物流整改費、第三方保潔軟裝費、房屋空置損失等);
16. 對被投訴人虛假宣傳、虛假承諾、惡意拖延工期、施工質量違規(guī)、合同違約及涉嫌欺詐的違法行為,請求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依法查處、責令整改,并記入經(jīng)營信用檔案;
17. 責令被投訴人限期對接處理全部售后問題,配合完成后續(xù)解約結算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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